袁某,男,现年33岁。2000年7月19日20时左右,袁某和其表兄弟杨某(已处理)吃饭喝酒后,杨某提出一起搞点零花钱,袁某同意后,两人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袁某坐在副驾驶位置,杨某坐在车后排,并指示司机就将车往白关镇方向开,当车行至白关镇团山村桔园山旁路边时,杨某让司机停车,司机向杨某要车费之际,袁、杨二人便威胁司机,“拿点烟钱来”,同时杨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白色小刀在手中晃动,出租车司机见到情况不妙,从衬衣口袋里拿出28元钱放在引擎盖子上,袁某嫌钱少,看到司机身上有一个BP机,威胁司机交出。杨某和袁某收好钱和BP机后便逃离现场,当逃至白关镇团山村某铁路道口附近时,杨某被闻讯赶来的公安干警抓获归案,在杨某身后200米左右的袁某见杨某被抓后赶紧逃跑。杨某被抓后,袁某不敢使用抢来的BP机,便将其丢弃到池塘里。
袁某潜逃后,其同伙杨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3年5月20日,感到后悔的袁某在其村主任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十三年前的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常青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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