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9:35,桂东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桂东县人民法院发现一名在逃人员,请出警。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查明在逃人员何某在桂东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与桂东县邮政银行进行民事诉讼,待11:45庭审结束后,公安民警将潜逃数月之久的何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在逃人员何某对其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3月1日14时许,被害人郭某文与郭某鹏两人前往桂东县沙田镇开山村采石场找犯罪嫌疑人何某索要其承租给何某装载机的剩余租金,双方因租金问题存在争议发生口角,后引发打斗,在打斗过程中何某从其宿舍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将被害人郭某文右手手臂砍伤。经法医鉴定郭某的伤情为轻伤。
2013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抓获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9日经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应明 肖瑶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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