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宁站8月3日讯(通讯员 杨小池)8月1日,笔者从新宁县公证处获悉,一当事人为了达到目的,在申请办理公证时隐瞒了另外一个继承人的情况,公证处及时终止了他的继承权公证。
7月30日,一位自称姓曹的古稀老人来到新宁县公证处,要求办理承权公证。公证员对曹某进行询问,曹某陈述他的配偶于前不久去世,留有定期存款若干。公证员问到他配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时,曹某提供了有社区盖章确认的亲属关系证明。曹某一边说用颤抖的手将证明提给公证员一边说,他只有一个儿子,是精神病患者,现在精神病医院住院,并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他不断地强调他的精神病儿子生有两个子女,均只有几岁,是由他与老伴抚养的,现在老伴也去世了,而他现在也七十多岁了,还要打工挣钱,努力养活精神病儿子和两个幼小的孙子。曹某进来时,公证处办公室内还有一起公证正在办理,该起公证的当事人跟公证员说,曹某的情况是真实的,他们和曹某是邻居,并说曹某真可怜,七十多岁了还要挣钱养这么一大家子人。在场的人均唏嘘不已,对这位曹老十分同情。
根据曹某的陈述,公证员受理了曹某的公证申请并主动提出为其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曹某在填写公证申请表时还是喋喋不休飞说着他精神病儿子生病前后的家事,眼里不时有泪花闪动。
8月31日,一位自称是曹某儿子的男子向公证处提出,曹某所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遗漏了他这个有继承权的儿子!经查,曹某的确另外还有一个儿子,他在申请办理公证时隐瞒了另外一个继承人的情况是真实的。公证处及时终止了曹某的继承权公证。
来源:红网
作者:杨小池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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