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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机构收取“加班费”属违规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谢功梅 编辑:王娉娉 2013-08-03 08: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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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谢功梅 实习生 彭悦)近7000元考不下驾照,教练私自收加班费,驾培机构在培训、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隐性收费、搭车收费,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引起了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8月2日,“2013年长沙城区驾培机构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讲评暨下半年工作部署会”传出消息,长沙市驾培处、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长沙市物价局将加大稽查力度,对驾培机构隐性收费、搭车收费以及教练员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的,一经查实将实质严处措施。

  部分驾培机构存在的隐性收费、教练员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已成为驾培过程中公开的“秘密”了。针对这种现状,长沙市驾培处、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长沙市物价局三家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已形成共识,一旦查实将严格处理。8月2日,长沙市驾培处下发《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考试收费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驾培机构要推行“一费制”收费,一次性详细公布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同时,要求与学员签订合理的驾培合同,合同明确培训全程拟收费用及各教学环节相应的退费标准。《通知》严禁任何驾培机构以任何名目收取“加班费”,严禁教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任何名目私自向学员收取或代收费用。

  《通知》还明确的处罚规定,对驾培机构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经查实的,一律按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培训管理部门将责令驾培机构限期整改,公安考试部门将依法核减该驾培机构的考试名额,情节特别严重的,一律停业整顿,整顿期间,公安考试部门停止受理该驾校机构的考试报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吊销其经营许可。

  教练员乱收费、搭车收费的,将依据《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暂停该教练员资格3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注销其教练员证。对教练员管理不严的驾培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会上通报,长沙市驾培处对今年上半年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显示,目前长沙驾培行业科目一考试合格率已由年初的不到20%迅速提升到80%以上,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率也稳步上升。长沙市驾培处7月对所有驾培机构进行的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显示,扣分最大的是经营行为,占总扣分的75.8%。经营行为扣分项集中在教练员数量、教学质量、教学车辆管理及非法训练场非法报名点三个方面,100%驾培机构均存在被扣分项,培训质量扣分项集中在考试合格率方面。

  同时,为方便学员监督和举报,《通知》公布了三家单位相关投诉电话:长沙市驾培处投诉电话:0731-88151287,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投诉电话:0731-88878389,长沙市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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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途退学如何退费,有了统一标准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谢功梅 实习生 彭悦)在学车过程,经常会出现学员因工作变动或是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继续进行培训的情况。8月2日,长沙驾培处出台的《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考试收费的紧急通知》首次明确了驾培行业的退费标准。今后,长沙培驾行业如果出现学员申请退费的情况,将按照省驾培协会合同范本所列条款执行,具体退费标准如下:

  未参加各科目考试的,扣除已发生的各项代收、代缴费用(以缴费票据金额为准),另加收100元服务费后,其他余款退还。

  已参加科目一考试的,扣除已发生的各项代收、代缴费用(以缴费票据金额为准)和理论培训费用(按教学大纲规定学时计),另加收200元服务费后,其他余款退还。

  已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扣除已发生的各项代收、代缴费用(以缴费票据金额为准)和理论培训费用(按教学大纲规定学时计)和实操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学时计),另加收300元服务费后,其他余款退还。

  已通过科目二考试的,不予退款。

  各项代收代缴费用已实际发生为准,包括:教材(40元)、题库(16元)、体检(30元)、照相(25元)、保险(50元)、考试费、税费(按实税额)。学员已在公安考试部门注册并收取考试费用的,驾培机构应向当事人提供考试部门收费票据并协助学员到考试部门办理退档退费手续。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谢功梅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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