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3:00,一辆二轮摩托车在株洲荷塘区钻石路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至钻石路新华路交汇的路口时,驾驶员突然看到前方20米处有交警执勤,他急刹车停了下接着又加了油门,准备往新华东路方向走,但此钻石路口斑马线上的信号灯为绿灯,正好有行人通过。
“啪”的一下,行人被该驾驶员撞到在地,这一幕正好被交警看到,便跑过来讯问情况。“请出示你的证件。”交警要求检查驾驶员的证件,但是经检查发现驾驶员的证件齐全,没有不妥的地方。“你这么在斑马线上不避让行人呢?”交警一边问驾驶员一边拨打了救护车,并将行人送到医院检查。
“我、我因为有点急事。”驾驶员有点支支吾吾,回答后把头低下,盯着鞋子。交警也顺着他的眼神往下看,“原来你穿的拖鞋驾车,怪不得是要跑。”“平时不穿的,今天太热出门就忘记换了。”驾驶员解释。
经询问,该驾驶员肖某从前年买车以来,一直是文明出行,还没有过一条违章记录。当天天气炎热,在家午休后,想起有点事要办,就准备换鞋子出门,刚穿上袜子就感觉好热,“穿拖鞋凉快,大热天穿袜子不习惯。”肖某表示图凉快就果断穿拖鞋出门。“我一直都是遵规守纪的,今天要不心虚也不会跑。”肖某有点后悔。
据交警介绍,行人伤势并不大碍,驾驶员肖某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还因穿拖鞋驾车罚50元,开车不避让行人罚款100元。“这样一次粗心的行为,就把自己的零违法记录打破了。”交警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不能这样粗心,还是要遵规守纪。
交警表示,穿拖鞋驾驶员摩托车实在是危险行为,尤其是在紧急刹车的情况下,穿拖鞋容易打滑。在此也提醒驾驶员们,开车要时刻谨记文明安全出行,不要因为一次粗心造成的违法行为打破了自己的零违法记录。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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