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桂东站8月7讯(通讯员 陈应明 肖瑶)笔者从桂东县人民法院获悉,8月1日,何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桂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此,一起持刀伤人后潜逃外地因而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最后因其它事由经法院一纸传票现身法庭最终落网归案的故意伤害案告一段落。
2013年5月30日9时35分,桂东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一民事诉讼现场发现一名在逃人员,请出警。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查明在逃人员何某在桂东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与桂东县邮政银行进行民事诉讼,待11时45分庭审结束后,公安民警将潜逃数月之久的何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在逃人员何某对其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3月1日14时许,被害人郭某文与郭某鹏两人前往桂东沙田镇开山村采石场找犯罪嫌疑人何某索要其承租给何某装载机的剩余租金,双方因租金问题存在争议发生口角,后引发打斗,在打斗过程中何某从其宿舍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将被害人郭某文右手手臂砍伤。经法医鉴定郭某的伤情为轻伤。
2013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抓获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9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应明 肖瑶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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