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4日晚,易某驾驶自家的小车,从株洲市医院接自己生病的儿子回家,易某驾驶车辆易某的妻子带着十个月大的儿子坐在后排,当车行至株洲县渌口镇杨梅村路段时,在会车的过程中因对方来车灯光照射引起视觉障碍,在无法正确判明前方路况的情况下,易某未降低自己的车速安全行速,导致自己驾驶的车冲出道路,翻入道路右侧的“东湖”内,易某经过奋力挣扎,逃出车外,拉住了妻子,孩子却溺水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官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在车辆相会时,请关闭您的远光灯,在灯光照射无法判断前方路况的情况下,请减慢您的速度或是停靠路边等待会车,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安全第一。
来源:红网
作者:陈小玲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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