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5日早上6时许,伍某驾驶面包车搭载妻子刘某林、岳母刘某娥、妻舅刘某永等人从新化县家中出发前往广州,途中伍某连续驾车没有休息。14:50,伍某驾车行驶至岳临高速公路405KM+330M处时,因过度疲劳,未及时发现和避让前方正常行驶的小轿车,致使两车追尾相撞。伍某的面包车追尾后失控侧翻在右路肩上,岳母刘某娥被甩至左侧行车道上,当场死亡。小轿车被追尾后失控,先后与右侧护栏、中央隔离护栏相撞。此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公路设施受损。经交警认定,伍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伍某电话报警,并留在案发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处理。案发后,伍某的岳父、妻舅、妻子均表示原谅伍某,不要求伍某民事赔偿,并请求司法机关不予追究伍某的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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