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8月13日讯(通讯员 申湘 陈小玲)抓住了偷鱼人,不及时交政府处置,而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多次殴打致伤,殊不知已触犯了刑律。8月11日,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曹某等4人被湖南株洲县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2013年7月7日凌晨0时许,被害人黄某、赵某、鲁某3人驾驶车辆回株洲市时,看到路边有一口鱼塘,赵某提议钓条鱼回株洲搞夜宵吃,另二人同意。随后黄某、赵某持钓杆到鱼塘钓鱼,鲁某在车上休息。20分钟后,黄某、赵某垂钓过程中被村民发现并强行扣留,在车上休息的鲁某连人带车也被扣留。三人被扣后,曹某等人将其带到鱼塘主人陶某家坪中,勒令三人下跪,并对三人进行殴打,威胁每人交赎金2万元方能放人。凌晨3时许,鲁某联系朋友交了2万元后被放走。凌晨7时许,黄某和赵某因没交钱又遭到曹某等人的殴打。派出所民警获悉后,火速赶到现场,将被打伤的二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展开了调查取证,随后将犯罪嫌疑人曹某等4人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陈小玲 申湘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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