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13日讯(记者 刘玉先 实习生 张钰慧)近日,《长沙市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正式出台,《办法》明确了长沙市重点项目的投资规模、申报程序,健全了重点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
《办法》明确,长沙市重点项目的项目投资规模要求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1亿元以上。具备年内建设或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具备开展前期工作的可申报为重点工程预备项目。同时,有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业主需于每年10月底前申报。
《办法》规定长沙市重点工程项目按建设投资主体分为四类: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区县(市)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先导区管委会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社会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对于因政策原因需取消或停建的项目,因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并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或在年度考核中投资完成率或形象完成率未达到50%的。《办法》规定在报长沙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都将取消其市重点工程项目资格和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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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先 张钰慧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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