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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满释放后因漏罪再次入狱

来源:红网 作者:郭琴 编辑:高芹 2013-08-14 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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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南8月14日讯(通讯员 郭琴)六年前,男子伙同他人流窜多地实施盗窃,2007年8月份案发时同伙被抓,男子逃亡外地犯法服刑,刑满回乡被发现漏罪,获判入狱。8月13日,经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衡南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梁某系郴州市桂阳县人,于2008年7月6日因犯盗窃、抢劫罪被茶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刑满释放返回家乡,后因发现有遗漏罪行尚未判决于2013年6月2日被抓获。
  
  2007年8月21日至23日,梁某伙同刘某(已判刑)等人,驾车窜至娄底市娄星区、邵东县、衡阳县等地,使用液压剪、扳手和剪线剪盗窃汽车电瓶12只,价值共计440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庭审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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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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