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晚报消息 明明是个体工商户,却为了好名头,偏要号称“公司”,不仅欺骗消费者,也侵害了同业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市工商局武陵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网络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的案件,当事人陈某被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
近日,执法人员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个体户陈某未经登记,就在网上开起了公司,并以“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证,陈某只有一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冷冻设备维修及销售。陈某后来承认,为了打开市场,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度,他便在网站上冒用“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销售冷冻设备。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迷惑消费者,一些个体户经常假冒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按《公司法》规定,未经登记冒用公司名义经营,一经查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工商部门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个体户一定要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同时,消费者进行网上交易要谨慎,如果对商家发布的信息有疑虑,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核实企业的基本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见习记者 李彦 记者 刘清 通讯员 瞿麒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清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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