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2013年8月14日,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将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一案提起公诉。
2013年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元宵节,犯罪嫌疑人唐某在靖州县江东乡原锰矿厂背后自己家中,每天容留戴某吸食海洛因一次。在容留他人吸毒的同时唐某也不忘贩卖毒品为自己牟利,2013年5月14日9时许,舒某骑摩托车搭乘冯某到靖州县文峰塔马路对面一木房子内找到犯罪嫌疑人唐某,要求购买海洛因。双方立即达成交易,冯某交给唐某人民币100元,唐某把一小袋海洛因递给冯某。舒某也交给唐某人民币55元,但在唐某正准备交易海洛因时被靖州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场从唐某身上查获海洛因0.93克。
来源:红网
作者:戈亚敏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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