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餐馆兼营“野鸡”业务 夫妻俩容留妇女卖淫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康晓乔 2013-08-15 15:26:4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临澧8月15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8月13日9时,临澧法院对一夫妻俩开路边餐馆兼营“野鸡”业务的案件公开宣判,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10月,临澧县停弦镇农民肖某、王某夫妇俩在207国道临澧县停弦镇路段,利用自有房屋经营餐饮业,顾客主要针对南来北往的司机。经营一段时间,生意不够景气,肖某、王某夫妇俩经观察琢磨,长途司机出门在外,大都辛苦单调,为投其所好,牟取非法利益,两人特意在经营餐饮的同时兼营“野鸡”业务吸引顾客。至2013年3月,夫妻俩先后两次为餐馆服务员刘某提供场所,容留其从事卖淫活动,并从刘某所获嫖资中提成。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遂对肖某、王某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容留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该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8/15/427345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