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0日晚19:20,被告人周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从怀化驶往贵州玉屏,途径320国道新晃县兴隆镇长乐坪村路段时,因对面方向来车一直使用远光灯,致使周某被强光照射而看不清本车道前面路上情况。周某迅速减速,就在这时,他发现车前面几米远处有人在骑自行车,虽然紧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骑自行车的人,造成骑车人张某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本案中,我们都认为被告人张某很冤,因为此次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对方车辆未变光引起的,但是,张某是他的车撞上的,他只有自认倒霉了。在此我们慎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开车务必文明行车,夜间行驶一定要正确使用灯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如有违反以上行为者,处罚款,并扣分。
来源:红网
作者:严继橙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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