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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9月1日起整治电动车 驾驶者须携带身份证

来源:红网 作者: 蒋莉丽 编辑:张广蓉 2013-08-16 15: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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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阳站8月126日讯(分站记者 蒋莉丽)8月15日下午,衡阳市政府召开规范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汇报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强调,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创造衡阳绿色出行模式。
  
  目前,城区有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经营户134家,经营电动车品牌15个;每天上路行驶电动车15万余台。7月26日市城管委会议后,相关部门会同各城区一起研究,确定对城区主要路口通过施划交通标线、设置隔离护栏的方式进行渠化;对路幅较宽的蒸湘路、船山大道、东风路等主干道,通过增设护栏实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对其它暂未设置隔离护栏的路段,用交通标线施划出非机动车道。通过路口渠化改造和路段物理隔离,在道路上辟划出电动车连续行驶的通行道、等候区,科学增设诱导电动车通行的交通标志、标线,最大限度地提升电动车通行效率。
  
  按照电动车规范工作方案,专项行动自9月1日开始,为期3个月,驾驶电动车必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车辆的发票、合格证;10月1日后,城区不再销售超标电动车,2015年1月1日后,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周海兵指出,电动车是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有利于交通畅通,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应当鼓励这种出行方式。但是,目前,我市电动车管理混乱,违章现象严重,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规范,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在规范电动车管理过程前,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整个行动依法依规展开,让市民爱护我们的城市、共建美好家园,增强大家的荣誉感、责任感。交警部门要编辑生动活泼的宣传资料,准备必要的装备;所有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实行滚动轮番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城区要开展网格化宣传教育活动,让活动家喻户晓。
  
  周海兵强调,规范电动车管理是民生工程,也是系统工程,各城区、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分工要到位、领导要到位、人员要到位。每个路口要有交通文明劝导员轮班疏导,每个点要有交警领导、城区领导带班,做好文明劝导工作。要堵住非法电动车销售源头,取缔非法销售、改装电动车网点,停止新批电动车销售网点。整个活动要文明执法,因势利导,确保稳定。
  
  市领导朱玉萍、周学农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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