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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城市管理启动严管重罚

来源:红网 作者:张魏 编辑:王津 2013-08-17 14: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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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吉首站8月17日讯(分站记者 张魏)从8月20日起,吉首市全面开展以市容市貌、卫生环境、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为制止不文明行为,建设美丽谷韵吉首,8月16日,吉首市召开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动员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全民参与,全力攻坚,全面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管理有序的宜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吉首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进一步加强吉首城区城市管理工作。《通告》规定,在吉首城区范围内的人民路、团结路、武陵路、环城路等主要街道,对乱吐、乱扔、乱停、乱行、乱画、乱搭等不文明行为,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为主体依法进行处罚。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在城区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上,正视问题、深刻领会实施严管重罚机制紧迫性;要做到依法、文明、公开执法,坚决克服野蛮执法、作风粗暴等现象;要严明纪律,争做文明市民表率。要管住别人更要管住自己,要让市民接受处罚提高觉悟,干部首先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要密切配合,形成集中整治大合力。各部门既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快美丽谷韵吉首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市领导石阳清、王娟、李云蛟出席会议。

  严管重罚七大类不文明行为: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违者每人(次)处10元罚款。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内建(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涂乱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违者处30元罚款。

  3、 擅自在市区散发及张贴广告、宣传品,违者每人(次)处30元罚款。

  4、在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违者每处(次)处20元罚款。

  5、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违者对个人处50元罚款。

  6、 随意横穿马路或横跨隔离带,违者处10元罚款。

  7、 实施“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对“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按照《吉首市“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进行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张魏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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