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肖军 黄巍
通讯员 聂李 杨晓东
怀化市开展“法治惠民促平安”活动,让百姓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免费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记者夏末访怀化,看到的是城乡和谐新气象。
今年上半年,怀化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1126件,同比增长20%;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万余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社区建平台,服务
送到百姓家门口
近日,怀化城区学林社区居民王某因女儿家庭纠纷感到困扰,于是走进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一番推心置腹的开导和处置建议,让她如释重负,她感慨地说:“家门口有了法律专家接待咨询,真是方便。”
“少一分烦恼,多一分和谐。”走进学林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迎面墙上的标语赫然入目。笑脸墙、谈心角、法律书馆让人感到格外温馨。矛盾纠纷调解室墙壁上,张贴着工作室人员照片和服务指南。
“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由街道司法所、社区干部和律师事务所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戒毒指导等。”工作室成员、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彩霞一脸灿烂地说,“我们今年已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18起矛盾纠纷全部成功化解。”
“过去一个街道司法所要负责辖区七八万人口,工作很难到位。”怀化鹤城区司法局局长张中喜告诉记者,今年初,该局在全区社区(村)广泛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将司法所的多项职能向基层、群众延伸,为群众建起“一站式”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平台。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件,同比增长13.8%。
发送公开信,有理
无钱照样打官司
“如果您属于低保户、五保户、特困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或其他经济困难人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无钱请律师打官司,请不必因此而沮丧,怀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为您开启免费维权的绿色通道。”这是在怀化城区低保户李永祥家中,记者看到的怀化市司法局致全市困难群众的一封信。
李永祥拿着这封用红色纸张打印的信,激动地说:“信里讲明了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有理无钱照样能打官司。”
这封信成了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指路灯”。7月13日,在辰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拿着这封信走了进来。中心主任肖爱华热情接待了他。原来老人叫刘启贤,今年82岁,是大水田乡社塘村村民,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病故,小儿子去年9月4日晚上在县华特水泥厂职工宿舍死亡,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老人找厂方多次,均遭拒绝。本已打算放弃的老人收到当地司法部门致困难群众的信后,重新看到了希望。
辰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了此案。经承办律师调查核实、多方努力,与厂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厂方以困难援助方式一次性付给老人16800元。
为了让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今年5月,怀化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向1.5万多人发送了“法律援助致困难群众的一封信”。通过这封信,目前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援助案件50余件,接待咨询620余人次。
怀化市司法局局长蒋亚文告诉记者,在给困难群众发信的基础上,他们将为需要帮助的人建档立案,制定因人施援的具体措施。
办普法微博,单向传播成交流互动
“‘沅陵普法’真是太给力了!”8月2日,怀化洪江区一位网友向沅陵县司法局普法官方微博致谢。原来,这位网友身陷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通过微博咨询相关法律条文,“沅陵普法”向他转发了相关条文及案例,既及时回答了问题,又达到了普法的效果。
“过去法律宣传教育多为设立咨询台、印制宣传画册、举行法律讲座等,现在我们在保留传统手段的基础上,打造e时代法律服务,将信息用更快速度传播给更多的人,并实现从单向传播到交流互动的转变。”沅陵县司法局局长罗宏心谈起建立普法官方微博时说,“我们最近转发了一条悬赏广告是否有效的微博,不到一小时,该微博阅读量达500余人次。与传统法律服务方式相比,微博互动强、速度快,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需要。”
目前,这股微博风已刮遍怀化全市。
今年4月,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分院发生一起医疗事故,一些人通过网络谩骂、以讹传讹,洪江区官方微博“洪江普法”第一时间进行辟谣,从法律角度解读了这起纠纷,引导事故当事人、关注人合法、合理表达诉求,顺利平息了网络纷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黄巍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