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0年前陌生人借给她4块钱 如今她辗转四处寻恩人

来源:红网 作者:邓石华 编辑:高芹 2013-08-19 15:01:28
时刻新闻
—分享—

  8日,周平芬带着1000元钱从湖南到江西,寻找当年的好心大叔,“要当面还债”。洪会强/摄

  红网株洲站8月19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邓石华)1963年,湘潭妹子周平芬途经江西宜春上高时身无分文,一位好心大叔曾借给她4元钱。今年8月8日,72岁的她拿着捡废品积攒的1000元钱,踏上去宜春上高的路,想要寻找这位好心大叔亲手还钱,可惜未果。

  昨天,她向记者讲述了这一经历,并表示若是恩人还找不到的话,愿将这笔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

  50年前,遇到好人

  素不相识的大叔借给她4块钱

  周平芬老家在湘潭农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的生活都很苦,我省很多人“走江西”。江西是农业大省,粮食产量足,去那里是为了混口饭吃。

  1963年夏天,为了躲避家人催婚,周平芬偷偷去了江西宜丰县找工作,那里有她的老乡。

  不料,她到了宜春后,身无分文,只好蹭别人的货车往宜丰赶。

  周平芬说,货车到了上高就不走了,停在一座小桥边的一个修理站。热心的司机帮她问有没有到宜丰的便车。

  在修理站,货车司机跟一位40岁左右的大叔说:“同志,你是湖南人啊,这个妹子是你的老乡,现在没钱了。”

  她回忆,那个大叔很瘦、身高一米七多,长得蛮帅的。大叔听完她的难处后,只是微微一笑,就借给了她4块钱,“他没说什么话,甚至连我的名字都没有问,只是我记下了大叔的名字,说到了宜丰赚钱后一定还他。”

  当时的4块钱意味着什么,周平芬举了例子——当时的辣椒一分钱一斤,最好的大米一毛三分八一斤,“按照当时的伙食标准,4块钱是那个大叔一个月的口粮。”

  后来,周平芬和一位江西同事结婚,婚后数次搬家。写有恩人名字的纸条,也在搬家中遗失。

  她说,自己曾多次经过宜春,遗憾的是,想还大叔的4块钱,终因为生活困难、交通不便等因素未果。1976年,她来到株洲生活。

  50年后,夙愿未了

  再到上高,她跪地痛哭自己失信

  今年8月6日,已经72岁高龄的周平芬决定再到上高,拿着自己捡废品积攒的1000元钱寻找恩人。她说,50年了,不能再等了,否则就为自己留下一生的遗憾。没有名字,寻人之路注定是艰辛的。好在上高县警方给予了热心帮助。

  根据她提供的仅有的线索,上高县民警说,符合“进城的路口旁有一条去宜丰的岔路”特征的是斜口,位于上高县锦江镇斜口村。

  随后,斜口村锦江派出所协警带着周平芬来到锦江镇的斜口村,途经斜口桥时,周平芬忽然“咚”的一声跪下。“看到这座老桥,这个地方就想起来了……”她对着原来的修理厂方向哽咽说道,“对不起啊!大叔,你心里一定怪了我50年,怪自己碰到骗子了……”

  随行的协警说,桥右边现在的这排店以前确实是家国营修理厂。斜口村的一名村民告诉周平芬,之前的修理店叫“上高县拖拉机站”,50年前能拿出4块钱借给别人的,多半是站里的职工,村里的人可能拿不出这么多钱。

  一名曾在上高县拖拉机站上班的老职工说,帮助周平芬的那个大叔应该姓邓,因为整个单位只有两个湖南人,就是老邓父子。老邓当年40岁左右,是正式职工,每个月工资27元左右。但是关于老邓的其他情况及现状,他不清楚。

  【对话】

  “这事不能用钱来衡量”

  记者:您现在的生活过得怎么样?

  周平芬:1976年,我们来到株洲,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各种原因我和丈夫离婚。我没有工作,还带着个残疾儿子,前几年政府给我们母子俩办了低保。

  记者:借了好心人4块钱,为什么要还1000元?

  周平芬:我感觉现在就是还给好心的大叔4万元也不多,这事不能用钱来衡量。听人说,那位大叔后来回到了湘西,过两天我准备到湘西再找一下,还找不到的话,我就将这1000块钱捐给上高或者湘西需要帮助的人。

来源:红网

作者:邓石华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8/19/427272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