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10:00,石峰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田心大道交叉口设卡整治交通违法,发现一辆看起来很新的大众牌轿车未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张贴临时车牌,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你怎么没有张贴临时车牌号呢?”民警一边询问驾驶员,一边要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原来,驾驶员姓任。任某称:“我有临时号牌呀!在车里放着呢!”说着,任某从后座上翻出一张临时号牌。民警通过警务通一查,发现该临时号牌已经过期,而且是另外一辆车的号牌。
“你这个号牌根本就不是你的啦。”面对民警查询的结果,任某开始变得紧张起来。民警继续追问,发现该车不仅没有临时号牌,而且还未购置保险。眼看隐瞒不下去了,任某只好承认:“这个车已经买了接近半年了,之前的临时号牌早就过期了,自己就想办法弄了一个近期的,用着用着还是过期了。”任某说,自己是外地人,办理车牌手续麻烦,加上一心想着暂时没车牌开车也自由,不怕电子眼,能糊弄一天就糊弄一天,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就万事大吉,所以一直也没去买保险。“花钱的事,能拖一天是一天。”
听了任某的话,交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你倒是图方便省事了,万一出了事故,你根本无法理赔,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应申领临时行驶车牌号并购置保险后才能上道路行驶,临时牌照应张贴在前后挡风玻璃明显位置,如果司机不按规定张贴临时车牌,将按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任某因此被直接扣12分,罚款200元。
“原本就想图方便,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面临一次性扣12分的处罚,任某后悔不已。目前,该车已被暂扣,任某表示将尽快办理好车辆手续并购置保险。
来源:红网
作者:李敏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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