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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节节高升 请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图)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高芹 2013-08-20 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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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青少年沦为阶下囚,让人惋惜

  “别让孩子成为折翼的天使”系列报道之二

  红网湘潭站8月20日讯(湘潭晚报 文/图 记者李涛 通讯员 陆义 谭凤明)“要不是他老责骂我,对我不管不问,我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局面!”在接受法律审判时,小刘怒气冲冲,将自己酿成的大祸归罪于父亲和家庭。

  小刘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在一次与父亲的争执中,他将怨气撒向了劝架的邻居,将邻居刺成重伤。“小刘现象”可谓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缩影。来自我市基层法院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家庭教育的无方,是导致青少年犯罪节节高升的重要原因。接下来,我们要讲述的是与家庭有关的青少年犯罪的几个案例。尽管这些事实是残酷的,却能警醒世人。

  他觉得看守所更像家

  小刘今年才20岁,湘乡市泉塘镇人,小学文化,无业。别看他年纪不大,身上的“污点”却不少:他曾因打架斗殴,于2008年1月至10月先后两次被治安拘留;2009年3月,又因绑架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2年12月的一天,小刘因打的回家没钱付的士费,要求父亲出钱遭拒后,把怨气撒在了前来劝架的邻居李某身上,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刺成重伤。

  小刘很小的时候,母亲病故,他与父亲和两个姐姐相依为命。由于缺乏母爱,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流,加上父亲近乎苛刻的管教,更加重了他的叛逆心理,从小就产生了厌学心理,经常逃学。

  后来,小刘小学没毕业就进入了社会。父亲恨铁不成钢,便对他不闻不问,小刘也从不主动跟父亲交流,终日在街上闲逛,并结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平时就靠打架“了难”和家里的接济为生。

  2009年3月的一天,小刘在他人唆使下参与了一起绑架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构成绑架罪,小刘被双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由于在监狱表现较好,他获得减刑,于2012年10月出狱。

  出狱后,家人不是从思想上和心理上主动感化小刘,而是一味埋怨他,怪他给家里抹了黑、丢了脸。小刘也觉得回家脸上无光,于是又和之前的狐朋狗友玩在了一起。

  不久前,小刘因故意伤害罪,被湘乡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受害人损失1万元。宣判后,小刘表示不会上诉,“我家人不管我,我活着没什么意义。我不想家,我觉得看守所更像家,最起码我每天能吃饱……”

  没人管,他什么都敢偷

  鱼仔熟食、雪碧、鸡蛋、香干、香烟、现金……湘潭县17岁少年小罗什么都偷。从2011年7月到2012年11月间,这个问题少年偷盗13起,涉案财物价值1400多元。

  或许,在专业的偷盗犯看来,上述物品不免有些寒酸,但对于小罗与他的同伴来说,这既可以填饱他们的肚子,也能维持他们的生活所需。

  小时父母离婚,母亲改嫁,小罗由母亲与继父抚养。2009年初中毕业后,他学了半年电焊,后进入一家槟榔厂工作,因吃不了苦很快又无业了。

  小罗说,第一次“出手”是在初三时,因肚子饿,他在超市食品架上偷了三包豆制熟食。“肚子饿”似乎屡屡成了他作案的动机,在13起盗窃中7起为食品,物品不外乎饮料、熟食、香干、鸡蛋。

  2011年底,小罗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李和小刘(在逃),三个人时常联系,一同作案。2012年1月,三人在一家酒店盗得鸡蛋30个,在夜宵摊上抵做晚饭钱。

  多次盗窃得手后,三个人胆子逐渐增大,将目标放到了手机、现金上,直至被抓。

  庭审期间,经法院联系,小罗的家人表示“孩子不听话,随便怎么样都可以”。小罗听到后只是对小李“呵呵”一笑,两人的家人最终都没有出席庭审。

  在法庭上,小罗感到很后悔,“因为没人管,以为这些小偷小摸不算犯罪,现在付出了代价”。对此,主审法官表示,“只要社会、家庭对这些未成年人多一些关怀、多一些引导,他们个个可以是有用之才。”

  为上网“留守少年”抢钱伤人

  小张今年16岁,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他从小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是名副其实的“留守少年”。

  2011年6月,小张初中毕业,整个假期,他都沉浸在虚幻的网络世界。由于自己的零花钱被爷爷奶奶控制,小张为了弄点上网钱,向老人和妇女下了狠手。

  一天凌晨,大概3点钟左右,在网吧花光零花钱的小张,不舍地走出他的“乐园”,在街头徘徊。在路过一家小宾馆时,他看到前台只有一位老爷爷,一个罪恶的念头立即涌上了小张的心头……

  他在外面找到一块红砖,冲进宾馆,来到老人旁边,面对毫无抵抗力的老人,举起了手中的砖……“我都不记得到底砸了他多少下。”小张事后向警方交代说。

  在击昏老人后,小张从宾馆前台抢走了现金207元,及香烟等物品……得手后他去了另一家小宾馆,开了间房,洗了个澡,然后继续去网吧上网。

  几天后,小张手头的钱又用得差不多了。有了第一次的作案经验,他胆子更大了——尾随一位带着儿子回家的妇女上了楼……

  他顺利潜入房间后开始行窃。但很快就被发现,情急之下,他从厨房翻出一把铁锤,丧心病狂地向这位女子挥去……

  这次,小张抢得现金1900元和手机一部,当他准备继续去网吧时,被赶到的民警抓获。办案人员见过小张后惋惜地说,“这孩子说话挺有礼貌,想不到他居然会干出这么凶残的事。”

  家庭教育缺失成青少年犯罪诱因

  谭凤明是湘潭县法院刑庭法官,经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不少。在他看来,“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采取溺爱、打骂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

  来自湘潭县法院的一项调查显示,青少年违法犯罪之前生活在家庭结构破裂的明显偏多,“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或父或母出走多年,有的一直生活在祖父母身边(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的或父或母正在劳教或服刑等……”在调查中,一名被处以缓刑的未成年罪犯的祖父对谭凤明说,“请政府救救我孙伢子吧,把他关起来管管。我老了,70多岁了,他父亲死了,母亲走了,我管不了他。这次放了他,没人管,他还会劳神……”

  一位资深的警察告诉谭凤明,在他的辖区内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又偷又抢,爬围墙、撬铁门很利落,几次三番被他抓到,家里该说的说了,该骂的骂了,最后打,打了不知多少回,没有收效,他的父亲无可奈何地将他送到派出所,“我们一家对他再也没办法了,请你们关他几天。”在谭凤明看来,青少年犯罪与他们背后的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有很大关系,家庭管教的缺失,是青少年犯罪多发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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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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