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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增加婚假 产假,计生奖励优惠“一证通”

来源:红网 作者:杨慧 肖湘磊 编辑:高芹 2013-08-21 15: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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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阳站8月21日讯(邵阳晚报记者 杨慧 肖湘磊) 《邵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实施办法》自2013年8月15日开始实施。新政规范了邵阳市各地计生利导政策,力求整合各部门资源,增进计生家庭福祉。

  21部门实施计生优惠政策

  《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出台普惠、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照顾,并具体明确了计生家庭在人社、教育、卫生、民政、国土、人口计生、农村工作部、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扶贫办、住建、房产、移民、妇联、财政、工商、科技和残联共21个部门的优惠政策。

  在21个部门的优惠政策中,市教育局对农村独生子女、两女户女孩,在录取省、市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时奖励5分;市移民局在移民避险和改善生存环境搬迁建房时,对移民独生子女户按增加一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对考上全日制大学的移民独生子女困难户和两女困难户的子女,从结余指标资金中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市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并对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对象,在享受低保金待遇的基础上,增加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等。

  晚育产假延长,增加男方护理假

  对于众多“80后”父母关心的产假问题,《办法》规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的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外,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的增加婚假12天,晚育(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假期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

  邵阳市将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制作《计划生育奖励优惠证》,在其辖区实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一证通”。计生家庭凭奖励优惠证即可享受所有计生优惠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杨慧 肖湘磊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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