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8月23日讯(通讯员 张小波)8月22日,辰溪县房产管理局及时成功阻止一起违规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案件,责成房地产企业将已收取的2.88万元物业费全部退还给业主。
最近,该县廉租房住户向县房产局反映,县内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物业管理资质的情况下,对每户业主每月收取10元物业服务费。接到举报后,该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上门调查取证。经查,该项目为该县一廉租房建设开发项目,共有房屋150套,项目一期完成后,房地产企业没有取得物业相应手续,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并已向70余户业主收取物业费近3万余元。通过该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后,该项目负责人对此有了新的认识,并承诺及时整改到位。目前,因该项目还不具备物业服务小区企业规定的条件,项目部承诺将已收取的2.88万元物业费全部退还给业主,同时表示待条件成熟后再按相关规定实施物业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张小波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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