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8日,贺某租下了靖州县药材市场22栋1号门店,拉来陈某入伙,两人共同出资,购来具有赌博功能的2台捕鱼机、1组庄闲机(8台),为掩人耳目,该门店是以经营麻将馆为名目对外开放,实则秘密设置赌博游戏机,两人还专门聘请了戈某管理账目,金某负责收钱并给“顾客”充积分。该赌场自2013年1月12日开始持续营业,到2月20日该赌场总共获利126296余元,看着账目上不断攀升的数字,贺某、陈某心中都燃起了“发财梦”,却不想被公安机关查获。陈某被当场抓获,次日不以为然贺某主动去靖州县公安局,以为自己的电子游戏室只是因为无证经营而违法,交了罚款就能放人,却被当成了犯罪嫌疑人接受了讯问。
该案移送审查后,靖州县检察院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同了起诉书中的指控,以开设赌场罪对两被告均判处了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5000元。直到看了判决书,两被告才确信了自己已经犯罪了。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春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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