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靖州8月26日讯(通讯员 戈亚敏)杨某因赌博借大量外债,得知被害人丁某的住所和手机号码后,便疯狂展开敲诈勒索。首先引爆三个高约10厘米的大炮,然后连续发送威胁短信。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
2013年8月23日,靖州县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公开宣判。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4月2日23时许,被告人杨某将准备好的汽油桶放置于丁某家的厕所内,于次日用准备好的手机发短信给丁某相威胁。杨某见丁某没有“动静”,4月5日0时许,杨某将3个高约10厘米的大炮捆绑放置于丁某屋外楼梯第三阶上爆炸,将该楼梯炸开直径30厘米的孔洞,周围邻居租住房屋部分玻璃被爆炸冲击波震碎。
接着杨某展开双重“夹击”,连续发送威胁短信。4月7日0:17,杨某发短信给丁某索要人民币6万元,4月9日晚,杨某发短信给丁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4月10日,其继续发威胁短信给丁某。丁某报案后,靖州县公安局通过刑事技侦手段,破获大量线索,被告人杨某遂自动投案自首,之后其也得到被害人丁某的谅解。
杨某曾在1994年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03年3月8日释放;2007年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2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戈亚敏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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