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10时许,临澧县公安局根据网上追逃信息,指派四名警察驱车前往临澧县陈二乡,对网上逃犯唐某实施抓捕。警察在所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在唐某家中迅即将唐某控制,但唐某仍极力反抗,并大呼救命。唐某父亲唐某某连忙赶来阻挠。村干部和警察明确告知其在依法执行网上逃犯的公务,其父仍不听劝阻,对抓捕的民警进行撕扯、阻挠,并挥拳猛打执行公务的警察,致使两名警察受轻微伤,四名警察将唐某押上警车后,唐某某仍强行阻止,拼命拦截警车,后经公安机关其他警力协助,唐某与其父均归案。
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因袒护涉嫌犯罪的儿子,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犯妨害公务罪,该院遂依法对其判处了刑罚。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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