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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作风联系群众 司法厅九个举措落实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刘伟 编辑:杨洁 2013-08-26 15: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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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26日讯(法治湖南网通讯员 刘伟)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先后召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厅务会,学习传达省委常委带头改进作风的十项举措,认真分析了通过调研、座谈、发函等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九个方面重点整改事项,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特别是警车)配备使用管理。

  健全完善厅机关公车管理制度、警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以规范警车使用管理为主题的集中督察,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违规使用警车等行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省厅正抓紧修改厅机关公车管理制度。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和停止新建楼堂馆所。

  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从厅党组成员开始清起,厅领导一人一处办公用房。严禁以监所布局调整、基础设施建设之名,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做好基层司法局(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协调沟通工作。8月19日,两位厅党组成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省劳教<戒毒>局局长)主动退出在厅机关的办公用房,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决定。

  三是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和外出考察。

  重点突出调研、考察的实效性、针对性,简化调查研究接待工作,压缩外出考察规模。严禁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境)、出省旅游或变相旅游。较往年相比,今年省厅援疆援藏人数由24人减到16人,时间由10天缩短到6天,分别减少33%、40%。1名厅领导主动放弃已批准列入出国考察的任务。

  四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认真执行《湖南省司法厅工作规则》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和篇幅,提高文稿质效。全年发文数量较去年减少20%,文稿内容与上级文件、已发放的会议材料雷同的,涉及事项由业务部门协调能够解决的,一律不另发文。从今年起,省厅对外只保留《湖南司法简报》,厅机关各处室不再对外发文、自行编印内刊。

  五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选任培养工作。

  修改完善《湖南省司法厅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平时监督和年度考核,对不胜任现职岗位、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调整。研究出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厅局机关与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制度。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规定选人用人和招录转任公务员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省厅已于7月1日下发《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的意见》(湘司党[2013]37号),并正按有关规定执行。省厅对借调人员进行分批清退,截至8月22日,已清退4人。

  六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巩固扩大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成果,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开展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律师行业基层党建责任述职工作,年底做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加强对省直监所单位党组织的指导,抓好分类定级工作,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落实厅、局领导深入基层、办联系点等制度措施,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7月,省厅对2011至2013年度全省律师行业1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6个优秀共产党员和18个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正在开展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律师行业基层党建责任述职。

  七是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采取“八个一点”的办法,积极争取解决司法所缺编少人问题,即向中央继续争取一点,省厅空余编调剂倾斜一点,将被挤占挪用编收回一点,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以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增加一点,联合共青团、妇联、志愿者协会联合招募志愿者补充一点,协调公安派出所、信访接待中心、群众工作站相互配合整合一点,部分监所以指导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支持一点,警院大学生以实习的方式帮助一点。积极争取省政府及财政部门支持,推动出台《湖南省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司法所工作经费(包括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问题。目前,省司法厅已向省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省政府同意协调有关部门逐步解决。

  八是出台执行严警惠警措施。

  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六个严禁”、《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纪律条令,对司法行政干警违法乱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外,绝不姑息。加快监所单位干警备勤楼、干警食堂、图书室、活动室等建设进度,改善干警职工工作、生活、学习环境。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意外伤害投保等基本待遇完善干警职工慰问走访长效机制。省厅正抓紧起草了惠警措施,待厅党组通过后印发并实施。

  九是清理完善相关制度。

  对省司法厅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要求和《湖南省司法厅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做好“废、改、立”等编纂工作,年底汇编成册。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抓好制度执行落实。

  7月18日召开动员会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狠抓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边查边改、督促指导等环节,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同时,全系统正全面、深入查找问题,通过填写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的方法,广泛征集党员、干部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届时,领导干部将根据征求的意见,边整边改,达到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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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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