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麻某、龙某、覃某(二人已逮捕)合谋骗取国家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通过伪造虚假的虚假的住院材料和发票拿到凤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的方式,先后二次骗取国家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90000元。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伪造材料的方法,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偿金,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对其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胡明智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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