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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招录培养93名政法干警 29日起开始报名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2013-08-28 23: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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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湖南省公务员局发布湖南省2013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

  红网长沙8月28日讯(记者刘容)湖南省公务员局8月28日发布公告称,今年,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93名政法干警,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70名,面向退役士兵23名,报名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3日24:00。
  
  34个职位欲揽才93人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个部门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省实际,今年,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计划招录培养93名政法干警,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46名,面向退役士兵47名。培养院校为山东政法学院5名(专升本),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88名(专科)。
  
  此次招录的单位分别是长沙、株洲、常德、邵阳、怀化、娄底、湘西7个市州的县级司法机关以及省直监狱、劳教等,共有34个职位有招录培养计划。如省直监狱单位的监狱民警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培养7人;长沙市司法局的长沙县司法局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培养2人。
  
  培养时间为2年,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与一般的招录不同,此次招录的对象并非能马上参加工作,而是须先接受一定时期的培养。被录取人员到培养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学制为2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毕业学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呈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专科试点班学员满9年、专升本试点班学员满7年方可交流。
  
  至于学生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的情况,公告指出,该人员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报考条件:户籍须在湖南省或职位规定的市州,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
  
  本次招录培养对象,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则可放宽到27周岁(1985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二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根据公告,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的户籍须在湖南省或职位规定的市州;报考人员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另外,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8月29日起网上报名,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3日24:00。报考人员可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nsgwyj.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考试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合适的职位报名。公告指出,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1:湖南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与职位表
  
  附2:湖南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注意事项: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缴费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4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与招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科目和时间
  
  专科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专升本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民法学
  
  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地点
  
  设在长沙。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4、笔试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9月23日至27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退役证等证件资料,到报考定向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申请,省直监狱、劳教单位报考人员到省司法厅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集中面试形式,统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三)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于面试的第三天进行,地点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报考人员应于早上8:00前赶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县级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体检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录取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人选,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报国家公务员局,由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时间要求
  
  招录工作在12月中旬完成。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0731-82219970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省人事考试院0731-82217753
  
  省教育厅学生处0731-84714915
  
  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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