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冷水滩站8月28日讯(通讯员 周小荣)为鼓励更多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冷水滩区决定从2013年起对部分计生家庭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对只生育一个子女,女方年满49周岁后,其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夫妇,每人每月再增发65元;其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夫妇,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经节育手术并发症专家鉴定属于手术并发患者,区级计生部门负责免费治疗,属二、三级的每人每月再增拨100元,一级的另行个案处理;参加孕前检查对象的结算标准提高到每对夫妇3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周小荣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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