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假借朋友摩托车偷配钥匙盗车 销赃时被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彭峰 编辑:刘飞越 2013-08-29 17:16:2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平江8月29日讯(通讯员 彭峰)对朱某来说,有些事情太过于出乎意料,摩托车失窃两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窃贼竟然是她的熟人赖某,而事发当天,赖某还曾向她借用过摩托车。原来,赖某正是以借车为幌子,偷配了钥匙,然后伙同他人实施盗车行为。8月28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赖某和吴某罚金人民币1000元。
  
  赖某和吴某均是90后青年,2013年5月5日下午,两人商量着“搞点钱花”,便想到找熟人借用摩托车,然后偷配车钥匙来盗窃摩托。下午4时许,两人来到平江县城关镇某超市,由赖某从被害人朱某处借到一辆型号为FT48QT-3的黄色峰田摩托车,骑该车至平江县城关镇民建路平安锁业配得一枚钥匙,然后返回超市,将摩托归还给朱某。

  随后,赖某假装乘的士离开,吴某用偷配的钥匙盗走摩托车。当天下午,两人就前往平江县城关镇三犊源找买主销赃,因无正式发票销赃未成。第二天,两名被告人继续骑摩托车去找买主销赃时,在平江县三阳乡甲山村地段被群众怀疑而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被盗摩托车扣押,并将赖某带至公安机关调查。5月7日下午,公安民警将被告人吴某抓获。
  
  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所盗摩托被发还给被害人。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170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向平江法院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彭峰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8/29/427067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