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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2013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在即收费标准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卢幼莲 编辑:康晓乔 2013-08-29 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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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阳站8月29日讯(记者 卢幼莲 实习生 郑乐)开学在即,近日,衡阳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公布了衡阳市2013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对比今年春季学费,记者发现,今年衡阳市城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包括省示范和其他高中)收费标准稍有调整,职业高中学费标准维持不变。

  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标准稍有调整

  公告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饭菜加热服务费,代收教辅资料费,农村学校学生使用的作业本,可由学校统一格式、数量按小学1-2年级7元,3-6年级10元,初中15元标准收取,已由市县区财政负担的,继续由财政负担。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外,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午休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为,小学一年级64元,二年级66元,三年级98元,四年级90元,五年级110元,六年级108元,初中一年级217元,二年级206元,三年级180元。

  公办示范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

  公告要求,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须继续执行“三限”政策,即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

  公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稍有上调,省示范高中高一1341元,高二文科1349元、理科1347元,高三文理科均为1114元;其他高中高一1141元,高二文科1149元、理科1147元,高三文理科均为914元。

  职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文科、农、林、师范类800元,体育、卫生、服装、旅游、美容类1000元,烹饪类1200元,艺术表演专业1400元,艺术其他专业1000元,医药类1200元,其他类1000元。

  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举报电话

  公告规定,各地各学校要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凡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或实际收费与公示项目标准不符的收费项目,学生及家长可以拒缴,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各地要按乱收费进行查处。

  学生家长若发现学校违规收费,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衡阳市物价局:12358;衡阳市财政局:8867698;衡阳市教育局:8811350。

  附表1:

  衡阳市2013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标准表

  /每生每期 

年级
 缴 部 分
服务性收费(学生自愿选择)
合计
课本费
作业本费
住宿费
伙食费
校服费
书籍费
音像教材
小计
课堂作业本
课程基础训练
寒假作业本
同步教学实践训练
小计
小学
一年级
64
33
7
40
7
8
5
4
24
按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规定并报市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原则上不高于2013年春季水平,具体价格由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全面实行餐卡、餐票制。综合毛利率不超过25%,专帐核算,财务公开。
具体价格由物价、教育部门按“保本不盈利”原则核定。
二年级
66
35
7
42
7
8
5
4
24
三年级
98
58
7
65
10
14
5
4
33
四年级
90
54
7
61
10
14
5
 
29
五年级
110
73
7
80
10
15
5
 
30
六年级
108
69
7
76
10
17
5
 
32
初中
一年级
217
154
13
167
15
27
8
 
50
二年级
206
139
13
152
15
31
8
 
54
三年级
180
101
20
121
15
36
8
 
59
说明:1、学校自主选用、学生自愿订购的质量、价格较合理的教辅资料:《学习指导与基础训练》(湘教版)初中一年级93元,初中二年级100元,初中三年级111元。2、《法制教育》(对外翻译出版社)1-6年级10元/本,7-9年级10元/本。3、《开放课堂义务教育新课程导学案》(湖南教育出版社)4年级30元/套,5-6年级36元/套,初中一年级120元/套,初中二年级125元/套,初中三年级120元/套。4、《英语读本》(译林版)7-9年级17.5元/本。5、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不得强制服务或收费。6、学生伙食费综合毛利率不是允许学校食堂盈利,而是用于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及水电等费用开支。7、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衡价教〔2011〕172号文件执行。

  附表2:

  衡阳市2013年秋季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表

  /每生每期

年级
        
服务性收费(学生自愿选择)
合计
学费
     
 
其他
省示范
其他
省示范
书籍课本费
作业本
小计
住宿费
伙食费
校服费
课堂
作业本
寒假
作业本
高一
1141
1341
800
1000
320
13
8
341
按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规定并报市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不高于2013年春季水平,具体价格由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全面实行餐卡、餐票制。综合毛利率不超过25%,专帐核算,财务公开。
具体价格由物价、教育部门按“保本不盈利”原则核定。
高二
文科
1149
1349
800
1000
328
13
8
349
理科
1147
1347
800
1000
326
13
8
347
高三
文科
914
1114
800
1000
93
13
8
114
理科
914
1114
800
1000
93
13
8
114

  附表3:

  衡阳市2013年秋季职业高中收费标准表

  /每生每期  

  
学费
代 收 费
服务性收费(学生自愿选择)
书籍课本费
作业本费
住宿费
伙食费
校服费
文科、农、林、师范类
800
按实收取报市县物价部门
备案。
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
按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规定并报市物价部门批准执。
不高于2013年春季水平,具体价格由物价、教育部门核定。全面实行餐卡、餐票制。综合毛利率不超过25%,专帐核算,财务公开。
具体价格由物价、教育部门核定。
体育、卫生、服装、旅游、美容类
1000
烹饪类
1200
艺术类
表演专业
1400
其他专业
1000
医药类
1200
其他类
1000
说明:1、服务性项目必须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公寓制住宿费按市县物价部门另行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生伙食费综合毛利不是允许学校食堂盈利,而是用于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及水电等费用开支。

来源:红网

作者:卢幼莲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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