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深夜,黄某、韦某、覃某三人驾驶一辆悦达起亚牌小轿车来到靖州县“天和家园”、“飞山新城”小区,三人戴上手套后,就开始“行动”。由覃某持一台对讲机在楼下放哨,黄某、韦某持一台对讲机及开锁工具上楼行窃,二人用T型开锁工具先后进入5户人家中盗窃。盗得部分现金、金首饰、香烟、酒等物品。盗窃得手后,三人用携带的套牌将车牌替换下,然后回到广西柳州,三人将盗窃所得金首饰等贵重物品进行销赃,得款人民币4000余元。
三人以为自己在盗窃中不留痕迹,来去无影踪,已经做得“天衣无缝”,可以花天酒地,却被顺藤摸瓜的靖州县公安局民警在广西柳州市一家KTV内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春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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