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9月2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北风)8月30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城市四区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于11月底前拆除城区内的38根烟囱。
市创建办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底,我市出台《基本消灭烟囱行动方案》,计划从2013年起,分三年逐年在城区内拆除烟囱35根、46根、34根;到2015年,市区原有的168根烟囱将只剩下53根,拆除率达到70%,实现“基本消灭烟囱”的工作目标。
该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计划拆除38根烟囱,比原计划多3根,涉及33家企业,均为锅炉和工业炉窑烟囱,其中有18根仍在使用。
“烟囱拆除,实际上也是一种环保倒逼机制,迫使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该工作人员称,烟囱拆除工作的具体责任已分解到个人,逾期未完成拆除工作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杨凌凌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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