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工商执法人员正在清查“宝洁”日用品。
封存扣留的涉嫌假冒“舒肤佳”香皂。
红网衡山站9月2日讯(通讯员 江涛)“潘婷洗发露,规格5ml,生产批号20151018M,查扣248包;鉴定结论:属于假冒宝洁公司厂名、厂址以及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8月28日收到的《鉴别报告书》上,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对衡山县工商局送检的涉嫌假冒“宝洁”日用品作出了以上鉴定结论。
8月中旬,衡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广东宝洁有限公司市场监督部门检验人员的配合下,在全县开展了打击假冒“宝洁”日用消费品专项行动,对假冒“宝洁”注册商标,误导和欺骗广大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
本次行动共检查日用消费品、美容美发、居家护理经营户58户,共封存扣留涉嫌假冒“舒肤佳”香皂657块,“飘柔”洗发水314瓶,“海飞丝”洗发水78瓶,“潘婷”洗发水88瓶等,共计价值5.5万元的产品,有力地打击了扰乱“宝洁”日用消费品市场销售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目前,该局已根据《鉴别报告书》等证据,对销售假冒“宝洁”日用品的不法商家进行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不法商家依法进行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江涛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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