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芷江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县城大中型超市进行食品市场检查,对某超市销售的“精品礼包(糖姜片)”“卤豆腐干”两样食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认定均为不合格商品。
经调查,今年3月18日,由超市总部配送浏阳市某食品厂生产的“精品礼包(糖姜片)”食品一件(20包),进价为每件104元,然后以每包6.5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另于5月11日配送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豆腐干”食品一件(20包),进价为每件104元,以每包6.5元的价格销售;该超市从中非法获利52元。
芷江县工商机关依法对该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2元、罚款9946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芷江县工商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亮剑行动”,切实规范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56家,检查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75个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件。
来源:红网
作者:何培林 刘湘玲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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