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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将设驻园区检察室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许志华 编辑:刘飞越 2013-09-03 17: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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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9月3日讯(通讯员 许志华)9月2日,笔者从湖南省郴州市检察工作研讨会上获悉:市检察院将设立驻园区区检察室,使之成为检察机关与企业互通的连心桥和优化环境的助推器。
  
  近几年来,郴州市园区经济已逐步成为当地承接产业转移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主阵地、主战场。为进一步转变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质量和实效,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园区建设助推“郴州起飞”的十条意见》,旗帜鲜明地依法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教育违法者、打击犯罪者。
  
  “十条意见”就服务园区经济发展提出了“两个不轻易、三个慎重、四个严禁”,即不轻易将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纳入司法渠道,不轻易对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采取司法措施;慎重立案、办案和使用强制性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慎重扣押和处置企业涉案财产;严禁利益驱动、越权办案和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园区或园区企业拉赞助、吃拿卡要,严禁借口办案干预园区或园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因方法不当影响园区和涉案企业形象、产品声誉。
  
  与此同时,园区检察室还将依法严厉打击严严重刑事犯罪,增强园区企业家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破坏园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增强园区企业和企业家投资经营和科学发展的信心。
  
  郴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勋爵说:设立驻园区检察室的目的在于共同把园区打造成安全感最佳、建设环境最优、法律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的示范区,更好地服务郴州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许志华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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