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李某、黄某、潘某均系中方县农民,2013年7月10日,李等3人闲聊时提出去偷摩托,黄表示借其朋友面包车去装偷盗的摩托车。7月11日晚22:00,黄、李2人一起到黄的朋友(张某)租住处向其借车,并告诉张是用于装偷盗的摩托车,张毫不思索将自己的面包车借给了黄、李2人;次日早上6:00,李等3人驾车一同来到洪江区,并物色盗窃目标。7月13日凌晨3:00,李等3人在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分院洗衣房楼梯口看到一台摩托车,潘某望风,李某和黄某将该摩托车抬上面包车,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公安民警根据失主报警立即追捕拦截,李等3人在209国道上发现被警车追赶,无奈将面包车和所盗窃的摩托车丢弃在中方县老街碉堡附近,车被及时追回;7月28日至31日,李等3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8626元。
来源:红网
作者:向正生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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