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出生于耒阳市,今年正好四十岁。由于没有正当的职业,又想不劳而获,于是其在2012年9月期间伙同刘某、李某等人(另案处理)驾驶摩托车先后窜至衡南县茶市镇贺新村、黄泥村与杨栳村交界地、董家村、白田村等地盗窃电缆8次,盗窃电缆价值共计99130元。
后陈某又于2012年11月份的一天,再次伙同刘某驾驶摩托车窜至衡南县向阳镇安福村藕塘组地段盗剪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线200米。经鉴定,被盗的通信电缆线单价为49元/米,价值共计98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郭琴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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