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文泽纯在结业仪式上讲话
学员们参观省未管所
省未管所蒋维副主任在做法制讲座
省司法警官学院副院长赵兰副院长在为学员们授课
学员们分组讨论,各抒己见
红网长沙9月6日讯(法治湖南网记者 贺冠铭 通讯员 罗雪梅 杜伟)9月6日,湖南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骨干培训班在长沙市一中举行结业仪式,至此,全省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骨干培训班圆满结束。
本次培训班由省委法治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共同主办。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制教育水平,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治校、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此次培训是湖南省司法厅2013年公开承诺与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培训分三期进行,全省14个市州来自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和综治、教育等多条战线的法制副校长工作骨干和部门负责人共计800余人参加了此次集中培训和学习。
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强调,法制副校长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关口前移”的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一定要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实进取,推动法制副校长工作持续常态发展。
培训期间,学员们参观了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有了更为直观的认知和体会。专家学者分别就青少年犯罪现状及预防、青少年心理特点及法制教育方法技巧、互联网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保护等主题为学员们进行了授课。同时,学员们分组讨论,交流各地开展法制副校长工作好的方法、措施和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文泽纯强调,下阶段法制副校长工作,要根据中央六部委《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湖南实际,重点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向规范化发展,提高法制副校长素质,提高法制副校长工作实效。
来源:红网
作者:贺冠铭
编辑: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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