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树上掉下的枯树枝砸中程先生的头部。熊威/摄
红网株洲站9月11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谢娇)走在人行道上,突然被一根“空降”的大枯枝砸伤后脑勺。前天晚上9点20分左右,家住石峰区株化生活区的程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倒霉事。
事发地点在石峰区天桥街原冶炼厂文化宫门口。“肇事”的梧桐树枯枝有3米长、碗口粗,已经空心。
程先生是一名舞蹈老师,当时正从冶炼厂文化宫走出来,准备走路回家。出大门口不到一分钟,他就被这根大枯枝砸中。这根枯枝的重量不轻,从空中掉下,正中程先生的后脑勺。程先生当即抱头倒地。
一同走路的朋友杨女士被吓得不轻,“没想到出这种事情,吓蒙了。幸亏有路人的帮忙,程先生被送到市二医院治疗”。
记者在市二医院见到了被砸伤的程先生,他头部隆起一个大包,红肿、出血,所幸伤势不重。医生说,由于是砸中脑部,程先生还需留院观察。
这起事件该由谁负责?昨天,记者咨询了石峰区绿化办工作人员。
石峰区绿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主要负责石峰区城区主干道绿化的管理维护,每年都会定期对枯树枝进行清理,“天桥街这条路上的树木,不归我们管理,我们也不太清楚由谁管理。”
该负责人认为,这种事应属于意外事件,绿化办没有责任,“如果系绿化工人工作失误造成,我们肯定会负责。”
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事先已经尽到了相关的风险防范责任,并已经采取了一定措施避免灾害发生,那么树木倾倒、折断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所有人或管理人不用担责。“如果市民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属于人祸的,又将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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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年入夏以来,本报报道的第四起市区枯枝坠落伤人的事件。
6月19日,市民贺女士骑电动车经过荷塘区同心路时,被路边枯树枝砸中,右眼角被划开一道口子、鼻梁骨裂。
7月17日,人民北路文化园路段一棵大梧桐树断裂,一根粗壮的树枝坠下砸中市民罗丽华,导致她头部挫裂伤,被缝7针。
8月28日,在石峰区杉木塘路口,一名8岁的小女孩被路边大树上突然断裂落下的树枝砸中,导致其头部和肩部受伤,被紧急送往市二医院救治。
来源:红网
作者:谢娇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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