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溪县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专项任务三年实施计划》要求,泸溪县2013—2015年计划创建生态村庄30个,每年10个。为了实施好生态村庄创建工作,泸溪县责成县林业局负责实施。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为了增强生态村庄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规划性,该局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成实施方案编制组,编制组对全县30个村庄逐一实施踏查,根据“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村庄地理位置、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等,日前完成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与内容、建设范围与布局、建设进度、技术措施、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可行性强。实施方案创建目标明确,要求到2015年村庄周边、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溪河两岸全面绿化,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农民生态家庭意识明显增强。实施方案规划内容具体,从宣传、引导、绿化、示范多个方面入手,积极做好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生态家庭意识。以村道两旁、村庄周边、房前屋后、溪河两岸为重点,抓好植树绿化,到2015年,形成花草树木前后掩映、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的美丽村庄,实现“村在林中,屋在树中,人在绿中”的生态村庄目标。实施方案要求拓宽争资渠道,通过争取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等方式,建立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方案特别强调组织保障,要求村庄所在乡镇、村支两委抓好组织协调,县林业局搞好技术服务和苗木供应。
目前,泸溪县林业局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各项准备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龚发武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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