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每年有数亿资金投入农业企业,很多资金只有投入不见效益。没有效益的资金投入还不如不投入。因此,我们此次出台支企帮村政策措施,就是要解决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同时,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帮扶村级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走出一条村企结对、共同发展的新路子。”长沙县委书记、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杨懿文介绍。
为确保支企帮村政策落到实处,长沙县明确规定,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贫资金等政策特别规定的外,其他年累计在10万元以上、与村级相关、能够产生一定收益的非公益项目资金,原则上都纳入支企帮村项目资金笼子。支企帮村项目由镇(街道)集中打捆向县职能部门统一申报,申报前,由镇(街道)组织项目申报方与相关村(社区)签订协议书,明确村企双方权利和义务。对未履行或拒不履行协议的项目业主,县直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项目业主黑名单,不再享受任何县直部门任何项目支持。
此外,长沙县还着力在强化组织保障上下功夫。在组织体系建设上,长沙县将探索建立“分片五联”新机制,着力构建“五化三强”新体系,积极推行“党支部+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新模式,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监督组织、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逐步形成功能完善、互相配套的“1+5”村级组织体系。同时,强化基层组织运转保障,2013年至2015年,在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市县按比例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将每年再增加800万元,确保到2015年村均运转保障经费(含农村社区)达到27万元以上。在队伍建设上,着眼培育强村富民的领跑先锋,长沙县将通过党校培训、外出考察、挂职锻炼、论坛交流、领导联系、先进带后进等方式,力争5年内培养出50名左右“王再德式”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除落实支企帮村政策措施外,还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100用地指标鼓励发展村级物业经济,为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和村级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组织、队伍、经济“三强”村。
来源:红网
作者:骆从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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