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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流产3次还留不住他的心 女子索要“感情补偿”

来源:红网 作者:温琳 编辑:杨洁 2013-09-12 14: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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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9月12日讯(株洲晚报记者温琳 实习生袁琴琴 李改灵)“两年来,我们吵过、闹过、分手过,也和好过,可是怎么就走不下去了呢?”池欣(化名)说着说着,哽咽了。

  两年来,她为前男友武清(化名)流产3次,但两个月前武清没有说一句理由,便向她提出分手。面对分手,池欣并不甘心,她以流产伤身为由,向武清索要“感情补偿”。

  一见倾心的开始,两年为他三次流产

  池欣与武清都是1989年的,都是株洲人,池欣在市区某景区工作,武清在一家旅行社工作。两年前,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两人一见钟情,一个月后成为情侣。

  两人在一起的两年,池欣三次怀孕,有一次还是宫外孕。池欣说,每次怀孕后她都会问武清,要不要孩子。武清总说,他们经济条件不好,没有条件抚养孩子,建议她先打胎,“他说孩子会有的,而我只有一个。”池欣听了这话很是感动,就打掉了孩子。

  他突然对我说分手,因为性格不合

  今年7月14日晚上,武清约池欣一起吃饭,并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以前我们也分过多次,最后都复合了,当时我也没放在心上。”当晚,池欣直接回家了,她以为几天后,武清会像以往那样,来她家找她。

  但在随后的一次朋友聚会中,池欣发现武清的手机上有许多暧昧短信,且都来自同一个号码。她拿着手机去质问武清,武清承认:他有新女友了。至于为什么与池欣分手,他的理由是“性格不合。”

  池欣说,自己外向爽朗,武清内敛沉默。两人之前也常常争吵,池欣也曾担心过两人性格不合,但武清总说,“其他人吵吵闹闹都过来了,我们为什么不能。”

  万一她以后不能生育,她该怎么办呢?

  两人分手后,池欣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甚至不吃不喝,几天都不出门。看到女儿受伤害,池母很难受,她赞同女儿的想法,认为两人在一起两年,武清让女儿怀孕3次,应该负一部分责任,给予感情补偿,“万一女儿以后不能生育,她该怎么办?”

  昨天,记者拨通了武清的电话,对于他和池欣两年的感情,他给出的答案是“没感觉了”,对于“感情补偿”,武清说自己也不想让池欣怀孕,至于赔偿更是不可能的。如果池欣认为有问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情感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应

  法律顾问聂炜认为,情感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应,感情纠葛也不能成为索赔的理由。具体到这一事件中,池欣和武清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池欣两年内怀孕3次,完全是两个人自愿的行为,要求武清做出“感情补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聂炜也表示,男方虽然不用担责,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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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琳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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