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刑满释放后专盗工棚 帮人销赃现场被抓

来源:红网 作者:戈亚敏 编辑:刘飞越 2013-09-13 19:35:4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靖州9月13日讯(通讯员 戈亚敏)被告人王某某刑满释放后,再次以牟利为目的,多次进入工棚疯狂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累犯,后王某某因帮人贩卖盗窃的茯苓罪行暴露,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后,迅速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2013年9月13日,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法院对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庭审理。
  
  王某某2008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其经济上一直捉襟见肘,于是“不劳而获”的罪恶念头产生了。2013年春节前20天左右的一天凌晨,王某某来到靖州县五四园艺厂旁边的一个水泥制模厂洗澡间内,将伍某某的一个液化石油气钢瓶盗走。次日其以50元的价格卖给了送气的人。2013年3月份的一天凌晨,王某某来到靖州县太阳坪乡怀通高速16标搅拌站旁的工棚内,将李某某放在该处的两个搅拌机电瓶盗走。次日其以两百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财财”的人。
  
  因工棚偏僻,工人们很难发现王某某的行踪,于是其更加肆无忌惮的进行盗窃。2013年3月的一天中午12时许,王某某来到靖州县太阳坪乡怀通高速16标地磅房旁的工棚内,将唐某某放在床上的裤子盗走,裤兜中放有400元人民币。2013年4月的一天19时许,王友某某又来到靖州县太阳坪乡怀通高速16标地磅房旁的工棚内,将樊某某放在床上冲电的一台黑色诺基亚5233型手机盗走。
  
  2013年6月26日,王某某在靖州县药材市场帮他人销售盗窃的茯苓时,被靖州县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戈亚敏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9/13/426764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