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现年39岁,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镇村民,2007年9月曾因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不料,刚出狱的张某不知悔改,反而因生活困窘,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张某经观察发现国道边的护栏无人看守便于下手,于是在2013年7月25日晚上9:00开始在凉水井镇319国道某公路段盗窃了7个国道侧带波形钢端头梁,随后按照废铁收购价卖给了沅陵县城某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70余元。
尝到甜头的张某之后以同样的方法陆续成功下手两次,在第四次盗得护栏前往销赃的路上被办案民警抓获。经鉴定,已追回的张某盗取的20个钢端头梁市场价值为224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颜丹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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