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9月17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李妮妮)李女士有套房子准备出租,当她独自带着租客去看房时,不料遭到持刀抢劫。9月16日下午,在岳塘区荷塘乡竹埠村,岳塘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法官提醒旁听居民,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看房时最好找个人陪同,以防发生意外。
1980年出生的常军没有固定工作,为维持开销,他办了一张信用卡,从此沦为“卡奴”,经常被银行催着还账。
今年3月,常军上网时看到一则“租房抢劫房东”的新闻,顿时产生了邪念。
在岳塘区万博港商住区,李女士有一套房子想出租。为寻找租客,李女士在网上发布了出租信息,并留下了联系号码。今年3月29日,常军看到了这则信息,决定将李女士作为下手的目标。
常军事先办了一个临时手机号码,与李女士约定当月29日下午4点看房。出发前,常军还带了一把水果刀,并戴了顶帽子。
随李女士进入房间后,常军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掏出了水果刀。
李女士在反抗中右手被划伤。常军见情况不妙,将李女士手机电板抠出后扔在一旁,立即逃离了现场。4月8日晚上10点多,常军在网吧被民警抓获。
岳塘区法院认为,常军以暴力方式获取他人财物,虽因外在因素抢劫未遂,但已经满足构成抢劫罪的要件。最后,常军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马青松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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