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系郴州汝城县人,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份期间,肖某从上线吕某处购进假冒软白沙卷烟16万余元,通过批发和零售途径将假烟销售,销售金额约24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今年4月15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并在店内查获了软黄鹤楼、盖白沙、软白沙烟等假烟。4月23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肖某;4月25日,资兴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批捕,后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肖某在取保候审后,明知烟草专卖许可证被吊销不能销售香烟,但为谋取暴利,仍铤而走险继续无证在郴州某市场销售香烟。8月10日,公安机关再次将其抓获。经查,肖某从封某等人手中购进香烟后,通过郴州到宜章、资兴、桂东等县的零担车将香烟售出。仅今年8月2日至8日就无证非法销售香烟10万余元,并在其店内查获香烟1400余条。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肖某非法经营,销售金额达10余万元以上,涉嫌非法经营罪,故批准逮捕;肖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将面临数罪并罚的法律惩处。
来源:红网
作者:罗璇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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