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14:00,刘某华接到刘某生电话,得知刘某生手上有辆摩托车急于脱手。刘某华便与刘某生约定在燕塘圩见面交易。在刘某华的示意下,双方在桂阳县燕塘乡厦蓉高速公路桥底下,以96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刘某华购得摩托车后立即将该车骑回位于燕塘乡大塘村的老屋藏匿。
当天下午17:00,民警通过摩托车安装的GPS定位系统赶到了燕塘乡寻找被盗摩托车。刘某华得知后,便立即赶回家中,意图将被盗摩托车转移至嘉禾县。在驶往嘉禾县的途中,因车载GPS关闭,导致摩托车熄火无法启动。刘某华遂联系朋友前来拖车。在其离开去寻找拖绳的期间,留在原地的被盗摩托车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扣押。
来源:红网
作者:陈益清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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