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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事与顾客发生口角将其打死 潜逃16年终落法网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井芳 编辑:高芹 2013-09-24 11: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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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嘉禾9月24日讯(通讯员 李井芳)俗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16年前的摩托车修理师傅刘某因小事与顾客黄某发生口角,在旁观者的鼓动下一时激愤故意伤害将黄某致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潜逃被通缉,于今年8月被抓获并于今日被批捕。
  
  1997年8月10日下午19:00,刘某在湖南省嘉禾县塘村镇的某摩托车维修店修车,经常在该店修车的黄某骑着摩托车到店门口说:“你修摩托车修不好。”刘某非常气愤,双方因此在店门口争吵起来,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围观群众中刘某同村的人起哄,并叫犯罪嫌疑人不要怕。在同村人的怂恿下,刘某挥手朝黄某打去,围观的刘某同村老乡刘甲、刘乙见状,也都纷纷拿起起子、桌球棍、凳子等冲上去殴打黄某。当晚,黄某被亲属送往塘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黄某因右侧胸部刺穿伤致右肺萎缩并失血性休克,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发生死亡。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及主要帮打者刘甲、刘乙畏罪潜逃,但终究难逃法网。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刘某及帮打人刘甲、刘乙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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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井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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